危廢液暫存柜的建設和管理需嚴格遵循國家及地方標準,以確保危險廢物的安全貯存和環境風險防控。以下是基于最新標準的核心要求:
國家強制性標準
- 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 18597-2023):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,替代原 2001 版。明確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選址、建設、污染控制及環境管理要求,包括防滲、防風、防雨、防曬、防泄漏等基礎措施。
- 《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》(HJ 2025-2012):規定了危廢收集、暫存和運輸的操作流程,強調分類存放、包裝標識及應急處置要求。
- 《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》(HJ 1276-2022):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,要求危廢容器、包裝物及貯存設施需設置規范的二維碼標簽,包含廢物名稱、類別、代碼、危險特性等信息,并與國家固廢管理系統對接。
地方標準與政策
- 山東省:2025 年新規要求暫存柜地面防滲層采用≥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(滲透系數≤10?1? cm/s)或等效材料,墻體裙腳高度≥1.2m 并涂刷防腐涂料;強制配備通風系統、防爆照明、應急洗眼器、滅火沙 / 器及泄漏收集裝置(導流溝 + 收集池≥4m3);實時貯存量不得超過 3 噸,且單容器內液體廢物需預留≥100mm 空間。
- 其他地區:如深圳、廣西等地要求重點監管單位采用電子地磅、電子標簽等物聯網設備,實現危廢出入庫信息與省級平臺聯網共享深圳市生態環境局。
選址與布局
- 遠離居民區、水源地、農田等敏感目標,地質結構穩定,基礎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。
- 暫存柜應獨立設置,與生產區、辦公區物理隔離,避免交叉污染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。
防滲與防泄漏
- 地面防滲:采用≥2mm 厚環氧樹脂涂層或高密度聚乙烯膜(滲透系數≤10?1? cm/s),或至少 1m 厚黏土層(滲透系數≤10?? cm/s)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。
- 泄漏堵截設施:液態危廢貯存區需設置圍堰或防滲漏托盤,容積不低于最大容器容積或總儲量的 1/10(取較大值);收集池容積不低于最大容器量或總儲量的 1/5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。
安全與防護
- 防爆設計:柜體采用雙層鋼板結構,配備消焰器、防靜電接地系統(接地電阻≤10Ω),電氣設備符合 GB 3836 防爆標準;易燃易爆危廢暫存柜需設置泄爆口。
- 防火性能:耐火極限≥1 小時,內部設置防火隔板;配備七氟丙烷自動滅火系統或干粉滅火器,禁止使用水基滅火器。
- 通風與氣體凈化:頂部設可調式排風罩(換氣量≥12 次 / 小時),底部預留進風口,形成 “上排下補” 氣流循環;易產生 VOCs、酸霧等有害氣體的危廢需安裝氣體凈化裝置,排氣筒高度符合 GB 16297 標準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。
監控與標識
- 監控系統:倉庫內及出入口設置防爆攝像頭,24 小時實時監控并保存記錄≥1 年。
- 標識標牌:危廢容器需張貼二維碼標簽(包含數字識別碼),暫存柜外懸掛危險廢物設施標志(枯樹和魚警示圖形)及分區標識,注明廢物類別、責任人及應急聯系方式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。
分類存放
- 不同危險特性的危廢需分區隔離,化學性質不相容的廢物(如酸與堿、氧化劑與還原劑)需用完整防滲墻體分隔,避免混存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。
- 液態危廢需裝入密閉容器,固態危廢需使用托盤或防漏袋,易揮發危廢需密封儲存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。
臺賬與信息化
- 建立電子臺賬,記錄危廢種類、數量、出入庫時間、轉移聯單等信息,數據保存≥5 年,并與國家固廢管理系統實時對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。
- 重點監管單位需通過系統生成并打印二維碼標簽,掃碼完成出入庫操作,實現全流程可追溯深圳市生態環境局。
應急預案與演練
- 制定應急預案,明確泄漏、火災等事故的應急處置流程,配備吸附材料、防化服、急救箱等應急物資,并定期組織演練(每年至少 1 次)。
- 應急預案需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,并根據演練結果或法規更新及時修訂。
貯存周期
- 危險廢物貯存時間一般不超過 1 年,確需延期的需向環保部門申請批準,且不得貯存醫療廢物或高風險危廢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。
- 未按標準建設或管理暫存柜的企業,將面臨責令整改、罰款(最高 20 萬元)、停業整頓等處罰;造成環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。
- 防爆型暫存柜:符合 GB 3836 標準,配備泄爆口、可燃氣體報警及自動排風系統,適用于易燃易爆危廢。
- 集裝箱式暫存庫:集成防滲、防火、防爆、監控功能,可定制容積,滿足中小型企業需求。
- 智能管理系統:通過物聯網技術實現溫濕度、VOC 濃度實時監測,異常情況自動報警并聯動排風、滅火設備。
企業需結合自身產廢特性,嚴格遵循上述標準,并定期開展合規性評估,確保危廢液暫存柜的安全運行與環境合規。